载入中...
保健
搜索
当前位置:首页 >> 资讯频道 >> 女人保健 >> 查看内容

“宫颈糜烂”不是病?

2013-01-05 14:43:38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:1408

    几乎十有八九的女性,曾在体检中被诊断宫颈糜烂,饱受困扰之余,还长期进行治疗。“事实上宫颈糜烂其实不是病,而是一种生理现象。”一位妇产科医师的说法,打破了人们十几年间长存于脑海中的认识。

    宫颈糜烂是不是病?需不需要治疗?一时间,许多女性陷入困惑。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,走访了我市多家医院,并咨询专家,为您解开关于宫颈糜烂的困惑。

      一篇博文

    宫颈糜烂不是病 过度治疗要不得

    近日, 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医师龚晓明发博文称,困扰不少女性的宫颈糜烂,实际只是宫颈柱状上皮外翻的正常生理现象,并非可怕疾病,无需治疗。

    但许多不良医院,仍用此“吸引”病人,导致正常的生理现象被过度治疗。

      一个调查

    宫颈糜烂很可怕 疗法五花八门

    众多不同类型的医院里,妇科疾病的治疗广告、宣传册中,“宫颈糜烂”的字样随处可见。在一家民营医院,几位就诊女性都说自己“患有”宫颈糜烂,并一致认为“糜烂”是很严重的妇科病,必须赶紧治好。

    医生也绘声绘色地向记者介绍宫颈糜烂的危害:“这是很可怕的妇科病,如果现在不治疗,以后会影响夫妻生活、导致不孕、引起其他妇科病甚至宫颈癌。”该院的治疗方法也是层出不穷,从电烙、冷冻、到激光,基本都要近千元。

    另一家大型公立医院里,宫颈糜烂甚至被作为一种专科疾病张贴在候诊厅墙上。宣传称,宫颈糜烂是引起不孕的因素之一,应该积极治疗。

      一次求证

    教材变化:从病理名称到生理现象

    作为业内最权威的教材之一,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《妇产科学》一直是所有医科生必修的基础课程。记者翻阅了两个版本后发现,教材对“宫颈糜烂”的表述和定义,确实发生了改变。

    2006年出版的第5版《妇产科学》说,宫颈糜烂是慢性宫颈炎常见的一种病理类型,表现为宫颈外口处的宫颈阴道部外观呈细颗粒状的红色区。

    2008年第七版第二十九章,对“宫颈糜烂”的表述则增加了:“有时见宫颈呈红色,细颗粒状,形似糜烂。但事实上并无明显炎症,是宫颈管柱状上皮外移所致,不属于病”。

      市民说法

    治疗花千元 效果看不见

    A女士:去年宫颈糜烂重度,做红外物理治疗花了1000元。另一家医院再查仍是重度,HPV也呈阳性,注射干扰素又花了700多元。

    B女士:在某院检查出重度宫颈糜烂,医生说不治会影响受孕,建议波姆光波治疗。加上药物共花了1000元,医生说可能还要做一次才能好。

      专家回应

    宫颈糜烂有“真假” 确诊避免过度医疗

    中山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黄秀敏,致力于临床研究的同时,也在厦门大学医学院任教。她告诉记者,随着科学发展,业内对“宫颈糜烂”认识不断趋于理性。

    虽然不少外地医师表示宫颈糜烂是生理现象不用治疗,但她建议市民,查出宫颈糜烂,还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,辨清“糜烂”是真是假,才能最大程度降低罹患宫颈癌的风险。

    通常,宫颈柱状上皮外翻,如果没有感染引起宫颈炎,即使肉眼见到黏膜显出鲜红色糜烂样,也不是真正的病理性糜烂,不用急于治疗。一旦查出感染和宫颈炎症,就是真性糜烂,需要就医。患者应及早到正规医院进一步确诊,有经验的医生会根据阴道镜、TCT检查(液基薄层细胞检测)、宫颈刮片和HPV(人乳头状瘤病毒)筛查等结果来判断病情。宫颈炎症是可以治疗的,若查出细胞异常或癌前病变,就应积极配合医生,进行药物和物理治疗。

    不少前来就诊女性都曾向她抱怨,在我市一些民营医院或小诊所,从药物治疗到物理切除,花了成百上千元,就是无法治愈。

    黄医师说,不正规的医疗机构为了获取利润,动辄劝病人进行切除治疗。但在正规医院,只有宫颈癌前病变的诊断已经非常明确了,医生才会对患者的宫颈上皮进行环切,还得对切取的部分进行病理分析,单纯因为宫颈糜烂而切除上皮,属于过度医疗,实不可取。

      一点建议

    预防宫颈疾病 定期筛查不可少

    虽然宫颈糜烂可能只是肉眼所见的“糜烂”现象,但专家呼吁,女性还是应该提高对宫颈疾病的重视,21岁后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宫颈刮片检查,30岁后可联合HPV进行检查,如果连续3次HPV和宫颈刮片检查都呈阴性,可将检查的间隔时间延长到3年一次,65岁以后可停止筛查。

已有0条评论,共有0人参与
最新评论
  • 暂时还没有评论...
0.4995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