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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身老人的情感应有处安放

2010-10-25 10:57:38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:849

  我们每个人都会老,也会面对生离死别。江蕙有首著名的闽南语歌《家后》里唱:“等待返去的时阵若到,你着让我先走,因为我会呒甘,看你为我目屎流。”情歌之所以打动人,是因为它让我们想到,夫妻一方到生死大限之时双方仍然难舍难离的场景。现实中,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,而为了躲避孤独,活着的那一方可能会想要找另一个人做伴。

  近日中国社科院调查称,2009年底,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.3%,丧偶比例是30.6%。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,这个比例相关的基数将越来越大。而另一项调查却显示,80%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,但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,其中许多人选择“隐婚”———如夫妻一样生活,却不进行婚姻登记。

  不难想象,做出这种选择的老人内心情感经过多少撕扯。毕竟在我们的观念中,名分是个重要的东西。试想老人们互相结了婚,彼此陪伴着生活,却没有名分,不被对方的家人承认。对其中任何一方,这都意味着———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伴侣实际并非一家人,他们互相都是“外人”,只不过是被尴尬地扯到了一起。

  有人说,也可以不找老伴呀,感情难道不可以放到子女身上?且不说老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,也不说亲情与爱情是相互独立的两件事,就说现代的小夫妻少有与老人一同生活的,甚至关照也只是偶尔。更何况,这一代年轻人几乎都是独生子女,也无法像上一代人那样兄弟姐妹分批看顾老人。城市中的老人“空巢”状况只会更加严重,老人们的生活重心显然无法转移到子女身上。如此,老人比年轻时只能倍感寂寞,又怎谈得上夕阳无限好呢?

 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,这种状况出现的根本原因,是子女们在财产问题上会起冲突。子女总不希望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遗产被“外人”分走。而由于本能的提防心理,子女们也不认为那个“外人”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几多好处———似乎不是对方别有用心贪图财产,就是自己家老人不得不挨苦受累地侍候对方。总之,家庭与家庭之间,要想由于老人而捏合到一起,实非易事。有法学人士还为此提出,可以设计“非婚同居”制度,至少从法律层面保障老年人的实质婚姻。这样或许确实可以避免纠纷,但问题是,老人真的就可以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吗?这算不算另一种年龄歧视呢?

  其实,家里多一个人,总比少一个人要好。假如自己家的老人与别人家的老人住到一起,我们不会认为自己少了一个亲人,可从老人的角度想,自己家的老人也许会因我们只同意他们同居,而发觉少了一些亲人的味道。家长照顾孩子是心甘情愿,而孩子又何苦为难自己的家长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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